①采伐原则:“存三去四不留六,四、五度竹见空留。”严格执行“五砍五不砍”,即“砍密不砍稀。砍劣不砍优,砍老竹不砍嫩竹,砍冬竹不砍春竹,砍林内竹不砍林缘竹。”坚持合理的竹龄构造,一、二度竹占50%,三度竹占30%,楠木分类,四、五度竹占20%。
②采伐时节。在楠竹成长时节,因生理代谢旺盛,伐竹会引起很多伤流。这不只损害了竹林“元气”,并且严重影响出笋量和成竹质量。因而,楠竹应在冬天采伐,春夏时节应阻遏砍竹。
③采伐量。合理的采伐量应根据竹林采伐后应保存的合理株数。通常状况下,采伐量应视当年新竹量判定,做到采伐量不跨过成长量。通常竹林应保存200株/亩以上的立竹度。丰产林应达300~350株/亩。因楠竹林有大小年之分,采伐时,应砍竹叶发黄来年即将换叶的竹株,而不能采伐竹叶旺盛正在“孕笋‘的竹株。忌砍林缘竹。
病虫害防治/楠竹 修正
楠竹害虫
留好母竹,合理砍伐:笋用竹林与材用竹林一样,为获得高额的竹笋产量,除了有一个出色的生长条件外,还有必要有一个合理的竹林构造。竹笋在生长发育时期,首要靠母竹供应营养。因此,母竹的数量和年岁直接影响到发笋的数量和质量(表)。
据研讨一般笋用毛竹林的立竹数,每1,000m‘保留母竹250~300株为宜,楠木,母竹年岁为6年(3度)。竹龄构成:l~2度竹各占35%,3度竹占30%。
依据日本野中重之教授的研讨报告认为,楠木好还是松木好,毛竹笋用林母竹立竹数,楠木原材料,以每1,000m2竹株留130~200株为宜.留竹时间以竹林出笋较盛期前10天初步出土的,竹笋留为母竹。母竹年岁l~5